推荐“我身边的雷锋”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07浏览次数:468

鄂二师院团字[2012]第 7 号

 

                                        关于在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开展推荐“我身边的雷锋”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分团委(直属团总支)、青年教工团总支、公寓团工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志愿者协会:

今年是雷锋同志牺牲50周年。几十年来,雷锋同志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坚定信念,奉献、敬业、艰苦朴素的崇高精神代代相传。为深入贯彻团省委和我校《关于在各级团学组织中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号召广大的团员积极参与“争当雷锋精神传人、弘扬社会文明新风”活动,同时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推荐“我身边的雷锋”活动,寻找“助人为乐”、“勤俭自强”、“爱岗敬业”、“勤奋好学”等不同类型的新时期雷锋形象,进行宣传推广,起到榜样示范引领的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要求

1、推荐在我校学习的学生为主。同时推荐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我校工作的优秀青年;

2、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

3、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勤俭节约、勤奋好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爱校敬业,精勤奉献、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二、推荐方式

1、个人推荐。广大团员青年可以通过青年在线(http://tw.hue.edu.cn/)网下载表格,也可到校团员团员服务中心领取表格,进行推荐。 

2、组织推荐。院系分团委、公寓团工委以及青年教工团总支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本次活动将作为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的五四考核评比内容之一。

  3、微博推荐或电话推荐。也可通过进入腾讯微博“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团委” 进行推荐。推荐电话:87943710。

设立提名奖、推荐奖、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名。

三、推荐及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分为推荐报名、初选评议和终选评定三个阶段。推荐报名100名,初选评议为50人,进入终选评定阶段的为20名“我身边的雷锋式先进个人”。相关事迹将通过纸媒(展板)、网络、微博推送的方式进行宣传。事迹突出的,由校团委提供脚本和拍摄条件,将候选人的事迹拍摄成为微电影,进行线上展播。

四、活动要求

各级团学组织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介绍活动背景,公开推荐方式,大力宣传学雷锋先进事迹,使推荐“我身边的雷锋”活动成为引领道德风尚的有效载体;各级团学组织要认真研究实施方案,抓好宣传发动,要在运用传统媒体宣传“我身边的雷锋”的同时,注重发挥网络互动平台和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的作用,积极挖掘我校事迹突出、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身边雷锋式人物。各单位可以以丰富的形式开展 “寻找身边活雷锋”活动。

各团学组织将“我身边的雷锋”推荐报名表(附件1)、一篇介绍材料(题材不限)、一张故事主人照片、此外还可提供与事件相关的其他材料、照片或实物。所交文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各一份。以分团委为单位组织上报,于3月16日之前报送校团委。

联 系 人:吴田   孟黎明

联系电话:87943710

团委邮箱:hbestw@163.com

 

 

附件1:“我身边的雷锋”活动推荐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