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青春湖北》手机报发送对象信息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03-21 |
各市、州、县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全体青年”要求,充分运用新媒体加强青年思想引导工作,团省委定于近期制作发送《青春湖北》手机报,现就采集手机报发送对象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1.各市(州)、县(市、区)、乡镇团委专兼职团干部,各市、县直部门团委负责人、专职团干部; 2.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团委负责人、专兼职团干部; 3.各高校及其院系分团委负责人、专兼职团干部,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志愿者协会、校内媒体等主要学生组织的学生负责人; 4.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负责人及所属团组织负责人、专兼职团干部,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专职团干部。 二、采集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报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于3月28日前将电子版报团省委宣传部; 2.各单位如发生人员增减、信息更新,请及时报团省委宣传部。 三、相关说明 1.手机报拟以团情快递、青年聚焦、朝阳资讯、沃野清风、创业路上、公益有我等较为丰富的栏目,发布新闻信息,展示基层亮点,聚焦青年话题,拓展团干视野,服务青年需求; 2.手机报制作、发送和所采集信息均由团省委统一管理,不委托第三方,接收手机报不产生费用。 联 系 人:肖 璐 陈 琦 电 话:027-87232106 电子邮箱:hbxcb2008@163.com 附件:《青春湖北》手机报发送对象信息采集表 团省委宣传部 2012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