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三十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2-27浏览次数:397

 

鄂二师院团字[2013]2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三十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各级学生组织:

现将共青团湖北省委学校部、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院系团委、学生组织依据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作好参赛工作,各单位将参赛作品汇总后填写《第三十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创作组(朗诵组)参赛作品汇总表》,于45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吴  凡(校社团联)   15527480198

          王瑶丽(晨钟文学社) 13297016452

  箱:hbestw@163.com(邮件注明:樱花诗赛创作组或朗诵组)

1:关于举办第三十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的通知

2:第三十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创作组参赛作品汇总表

3:第三十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朗诵组参赛作品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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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十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团委、学联,各大专院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活跃高校校园文学创作,推动新时期校园原创文学的繁荣发展,以优秀的文学作品影响和引导青年学生,团省委、省学联将于近期举办第三十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十八大精神 传递青春正能量

  二、活动内容

  比赛包括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创作组)和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获奖作品朗诵赛(朗诵组)。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省各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同时邀请全国其他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参赛。

  四、组织单位

  主办: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五、时间安排

  31-410日 参赛报名及作品征集;

  411-415日 创作组作品初审,朗诵组初赛;

  416-417日 创作组复审及评奖;

  4月下旬       朗诵组现场决赛暨创作组颁奖典礼;

  5月上旬       获奖作品结集出版。

  六、奖项设置

  本届诗歌邀请赛将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出创作组及朗诵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七、参赛要求

  1.创作组

  作品题材不限,新诗、古体诗均可,新诗以30-70行为宜,古体诗不限。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且未经发表的作品,严禁剽窃和抄袭,作者文责自负。

  2.朗诵组

  以个人或集体的形式参赛均可,集体参赛原则上每组不超过4人,每位选手只能代表1支队伍或个人参赛。

  初赛朗诵篇目不限,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可配乐。

  决赛朗诵篇目为创作组获奖作品,具体篇目由进入朗诵组决赛的选手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选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鼓励创新展示方式。

  八、报名及投稿方式

  1.以学校或个人为单位参赛均可,个人参赛作品仅限一件,学校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2.创作组和朗诵组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41日。参加创作组的选手需将稿件(word版)和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学校、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参加朗诵组的选手需将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学校、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电子邮件主题的格式为:学校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3.以学校为单位参赛请在交稿时另附学校参赛作品数目、篇目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九、有关要求

  此项活动是2013年湖北省大学生社团文化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以艺术的元素加强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措施。各高校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大学生踊跃参赛;充分运用各种传播渠道,特别是微博、人人网、QQ群、手机报等新媒体,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助推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成长发展。

    共青团湖北省委学校部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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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创作组

参赛作品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学校

院系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电子邮箱

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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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朗诵组

参赛作品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学校

院系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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