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09浏览次数:427

 

关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各学生社团:

   为了加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进一步规范社团的发展,经校团委同意,现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学生社团申请成立工作。具体细则如下:

  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我校在籍本、专科生10人以上(含10人)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学生社团活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规范的章程和财务管理办法;

3拟任有社团主要负责人,另拟任有专门的社团财务负责人;

4、有以学生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

5、原则上申请的社团性质与挂靠院系专业结合的,直接挂靠在院系;其他综合类的社团挂靠在社团联。

6有业务指导单位或社团指导老师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其中,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须是学校内二级单位机构(如学院、学校职能部门);指导老师原则上须是校内正式员工。

 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的流程

1、材料准备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社团成立申请表》(见附件),同时需提交下列文件材料备案:

1)筹备申请书。

2)社团章程(草案):包括社团名称、宗旨和类别;社团活动基本内容和方式;会员权利及义务;组织管理制度;活动经费来源、管理与使用规定;投诉处理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办法;负责人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等;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3)社团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姓名、年级、院系、专业、寝室、联系电话等)、学生证复印件等。

4)社团主要成员情况简介与联系方式。

5)指导老师简介及其联系方式。
    
6)社团应有详尽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

2、材料审核

校社团联自收到社团所有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初审并给予反馈意见对于不符合校社团联管理章程或缺乏成立条件的申报材料,校社团联有权将其退回,由社团发起人在两周内对材料进行修改后再审。修改不合格或拒不修改,则不批准该社团成立。

3、答辩

若通过初审,校社团联成立答辩小组,针对该社团申报材料进行社团成立答辩会。答辩会主要由校社团联各中心主任和社团主要成立者(原则上财务人员必到)参加

4、试运行

通过校社联答辩会议并报校团委批准后,社团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后,经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最终审查,递交校团委批准后,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成立。

  注意事项:

1、具备建立学生社团的条件,应当根据制度规定,按照下列所属类别进行登记:科技类、人文社会类、体育类、文艺类、公益服务类、综合类。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登记。

3、终审结束后十天内,由校社团联答辩小组在公告栏公布学生社团申报结果

四 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1、申报社团的活动内容与发展方向原则上不得与现有的社团重复或相互包含;

 2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3、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4、筹备期限已满,参加社团的人数未超过三十人的;

5、属于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社联负责人:邓利 

联系方式:13027193750

附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社团成立申请表

社团名称

拟任负责人

指导老师

挂靠单位

社团类别

□科技类 □体育类 □文艺类 □人文社会类 □公益服务类 □其他

社团宗旨

社团发起人基本信息

 

 

 

 

专 业

电 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指导老师基本信息

序 号

 

 

职称(职务)

电话

1

2

3

挂靠单位意见

校社联答辩小组意 

校团委意见


                                                                    

    

         

备注:1、此表一式三份,原件交校社联行政中心留存,复印件由申请设立社团负责人及其挂靠单位留档。

2、新成立社团需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或学期结束前两周内递交申请表,校社联行政中心答辩小组将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告知其是否有资格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