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25浏览次数:431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各级学生组织:

现将共青团湖北省委学校部、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院系团委、学生组织依据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作好参赛工作,各单位将参赛作品汇总后填写汇总表,于310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李为杰    13657246321

          杨菲菲    13419580567

箱:810543709@qq.com

1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的通知

2第三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创作组个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3第三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朗诵组个人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

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团委学校部、学联秘书处,各大专院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活跃高校校园文学创作,推动新时期校园原创文学的繁荣发展,以优秀的文学作品影响和引导青年学生,团省委、省学联将于近期举办第三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词赋青春情 诗云中国梦

  二、活动内容 

    比赛包括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创作组)和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获奖作品朗诵赛(朗诵组)。 

  三、参赛对象 

    全省各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同时邀请全国其他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参赛。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承办: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五、时间安排 

    222-315日  参赛报名及作品征集; 

    315-320日  创作组作品初审,朗诵组初赛; 

    320-325日  创作组复审及评奖; 

    3月底       朗诵组现场决赛暨创作组颁奖典礼; 

    4月         获奖作品结集出版。 

  六、奖项设置 

    本届诗歌邀请赛将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创作组及朗诵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七、参赛要求 

    1.创作组 

    作品题材不限,新诗、古体诗均可,新诗以30-70行为宜,古体诗不限。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且未经发表的作品,严禁剽窃和抄袭,作者文责自负。 

    2.朗诵组 

    以个人或集体的形式参赛均可,集体参赛原则上每组不超过4人,每位选手只能代表1支队伍或个人参赛。 

    初赛朗诵篇目不限,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可配乐。 

    决赛朗诵篇目为创作组获奖作品,具体篇目由进入朗诵组决赛的选手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选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鼓励创新展示方式。 

  八、报名及投稿方式 

    1.以学校或个人为单位参赛均可,个人参赛作品仅限一件,学校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2.创作组和朗诵组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315日。参加创作组的选手需将稿件(word版)和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学校、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yinghuashisai2014@163.com。参加朗诵组的选手需将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学校、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langsongsai2014@163.com。电子邮件主题的格式为:学校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3.以学校为单位参赛请在交稿时另附学校参赛作品数目、篇目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九、有关要求 

    此项活动是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社团文化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以艺术的元素加强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措施。各高校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赛;充分运用各种传播渠道,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助推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成长发展。

 共青团湖北省委学校部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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