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社团财务规范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各学生社团:
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活动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各社团举办活动经费申请前,社团须上交活动策划及预算等具体活动资料,并上交有指导老师批准意见的经费申请表。
二、经费申请批准后由校社联财务中心先下发一半经费,剩余经费活动结束后才能领取。所领取的经费必须有专门的财务人员保管。
三、活动经费报销规范流程:所有报销的发票一律呈鱼鳞状粘贴在报销单上,发票必须是正规发票,不能用收据或小票等非正规凭证代替。发票背面必须标注活动名称以及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并且由社团指导老师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社团会费每学期期末按时核对账目并公开财务报表,公布经费收入支出明细,解答社团会员的财务疑问。
五、学院社团的财务管理参照校社联财务中心财务制度执行,社团必须设置正规账本,正确记录经费收入及支出。社团账本必须由社团财务部门专人管理,并且定期公布社团账目情况。
六、校社联财务中心人员定期检查和监督各个社团的账目情况。每学期期末各社团必须上交社团账本至校社联财务中心处,校社联财务中心认真检查社团账本,核对正规发票、报销单、活动资料等是否齐全,并及时公布社团查账情况。
对于查账不合格的社团,由校社联财务中心人员通知到该社团并查明情况,并且上报社团相应指导老师。对于情况较为严重的社团,将停课整顿两个月。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