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团字[2015] 4号
关于评选2014年度全校“五四红旗团委”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和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夯实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团的各项工作深入稳步发展,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典型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五四红旗团委”5个
二、评选内容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大学生思想引领、服务大学生成长发展、突出校园文化载体作用、加强团学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评选办法
1.总结自评。各学院分团委对本单位2014年度共青团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围绕评选内容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度学院分团委工作评选评分表》进行自评并上交相关支撑材料(包含加分项目)供校团委查阅核实。
2.综合评议。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校团委对各学院分团委的整体工作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集中评议。
3.述职评议。校团委组织各学院分团委集中述职。各学院分团委根据2014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交流述职,集中进行考评。
四、有关说明
1.请各学院分团委认真梳理总结全年工作,形成年度总结自评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工作特色与亮点、工作体会与感受、工作意见与建议。
2.各学院分团委将总结自评报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度分学院团委工作评选评分表》(自评分)等材料加盖学院分团委公章后,连同材料电子版,于4月2日前一并报校团委组织部。
3.各学院分团委在提交书面总结材料的同时,请做好5分钟的会议述职交流准备,制作好PPT。会议述职交流由分团委书记汇报,时间另行安排。
4.“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结果将作为年终学生工作考核的指标。
有关事宜,请及时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樊 勇 电话:87943172 沈海燕 电话:15071380250
邮 箱: 414919489@qq.com
附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度学院分团委工作评选评分表》
共青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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