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五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职务
任命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班委会:
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试行)》及学生会工作需要,经学生个人申请或经学院推荐、资格审查、公开民主测评等环节,并报党委学工部(团委)审核批准,决定任命邵小康等7名同学为第十五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具体任命如下:
任命邵小康(艺术学院)为第十五届校学生会主席;
任命王子群(文学院)为第十五届校学生会副主席;
任命张思婕(艺术学院)为第十五届校学生会副主席;
任命刘博晨子(外国语学院)为第十五届校学生会副主席;
任命赖柯羽(艺术学院)为第十五届校学生会副主席,兼任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
任命熊敏(教育科学学院)为第十五届校学生会主席助理;
任命孟子璇(管理学院)为第十五届校学生会主席助理。
以上同学任职时间从2015年10月20日起,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共青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会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