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团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在全省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团省委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根据团省委鄂青办发〔2012〕11号文件要求,请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按照文件相应要求于3月17日之前将申报人纸质材料报送到校团委组织部,电子档材料发送到校团委邮箱hbestw@163.com
联系电话:87943172
联系人:吴田 孟黎明
关于申报2011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和“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doc